各有关考生:
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《关于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》(教学〔2014〕17 号)精神和《中国美术学院2019年本科招生章程》要求,为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文化课加分,提高人才选拔水平,并结合我校招生录取工作实际,现就高考文化成绩认定办法予以说明。
一、 不予认定加分项目
以下项目为教育部等五部委发布的不予加分项目。
1) 体育特长生加分项目;
2) 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;
3) 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;
4) 省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;
5) 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。
二、 保留的全国和地方性加分项目
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,保留“烈士子女”“边疆、山区、牧区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”“归侨、华侨子女、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”“自主就业退役士兵”“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(含)以上或被大军区(含)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”等国家加分项目。
保留已报教育部批准执行的地方性加分项目。
以上保留的全国和地方性加分项目,以各省的投档原则为准。
三、 分制标准
我校所有专业不区分文理科按统一标准录取。对于实行新高考改革试点省份,我校所有专业对考生选考科目均不限。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分省份,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满分750分计算,满分不是750分的省份折算成750分。
录取中我校将按各省投档的有效高考文化成绩进行计算,个别省份(例如海南省)考生高考文化成绩有原始分、标准分等多种分制,我校按原始分进行计算、排名和录取。
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委员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