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﹝2015﹞11号)文件精神的要求,现将2016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:2016年4月18日—4月24日,共七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纪监审室或招生办提出。
公示联系部门及电话:
招生办公室:0571-87164630
纪监审室:0571-87164623
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
2016年4月18日
2016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公示
2016-04-18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》(教学厅﹝2015﹞11号)文件精神的要求,现将2016年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招生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进行公示。公示期:2016年4月18日—4月24日,共七天。如有异议,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我院纪监审室或招生办提出。
公示联系部门及电话:
招生办公室:0571-87164630
纪监审室:0571-87164623
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
2016年4月1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