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教育部办公厅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和学籍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》教学厅函[2015]54号文件精神,我院对2015级录取的本科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,复查范围包括身份核查、专业复测等方面。复查中发现违反教育部招生规定或者不符合《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》规定者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,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。
在近日的专业复查中,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专业基础教学部反映的对庄*明同学本人身份有嫌疑,经调查核实后上报院招生委员会并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决定,对2015级新生庄*明同学的复查结果作出如下处理意见:
庄*明,专业准考证号153***0468,录取为我院2015级戏剧与影视学类(图像与媒体艺术类)专业新生,在入学后学院的专业复查中发现,该生在我院今年组织的专业入学考试期间,请他人代考,情节恶劣。为严肃考纪考风,根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第三章第一节第七条以及《中国美术学院2015年本科招生简章》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,给予庄*明同学取消入学资格的处理,并报辽宁省招生办。
特此通报。
中国美术学院 招生办公室
纪监审室
2015年10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