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继续推进阳光招生工程,保障我院推免生复试工作高效、公平、公正,招收优秀的学生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,特制定中国美术学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。
一、复试对象
具有2013年推荐免试资格,且已申请参加我院复试报名,并取得我院2013年接收推免生准考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复试科目
复试科目分为专业考试、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。
三、复试内容和成绩
复试总成绩满分200分。
1、专业考试:(试卷满分为150分)
▲美术学学科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考“创作”;
▲艺术学理论学科各研究方向、设计学“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”研究方向的考生考“专业写作”;
▲设计学(除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外)学科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考“设计”;
▲戏剧与影视学学科各研究方向的考生考“设计”。
2、外语听力测试:(满分为10分)
3、综合面试:(满分为40分)
学院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确定面试提纲,组织面试小组,并作现场测试,集体评定面试成绩。
四、复试时间、复试各科目测试时间与地点
1、复试时间:2012年10月9日—10日。
2012年10月8日上午9:00,复试考生报到地点: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。
2、复试科目测试时间:专业考试时间3—6小时;外语听力测试时间1小时;综合面试时间每生10分钟左右;
3、复试地点:统一在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(杭州市南山路218号)
五、录取原则
1、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。
2、按照我院确定的各教学单位2013年拟接收推免生名额,以各教学单位为单元,根据复试成绩和学生的综合素质,择优录取。
3、如发现学生有弄虚作假、徇私舞弊等行为的,取消入学资格。
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
2012年10月17日